法務部長王清峰暫緩執行死刑引起各界嘩然,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民怨,只得請辭下臺弭平爭端,而對她個人堅定不移的理念,我們應予尊重,她的慈悲寬厚,也令人相當佩服!但對於廢死刑一論,也許她忘了考慮一點,當被害人家屬明知法律不能給予加害者對等正義的制裁,可能導致怎麼樣的後果?恐怕大多數的受害者家屬,寧願以身試法也要不擇手段地選擇私下解決,執行私刑!目前三審定讞執行死刑的案例,加害者之手段何其兇殘可怕?這種痛徹心扉的創傷,夜不成眠的悲痛忿恨,如果明知得不到公平的懲處,無盡燃燒的憤怒容易使受害者家屬作出極不理智的抉擇,而縱使今日加害者「平安」送進監獄,誰又能保證二十年後他出獄,不會遭到受害者遺族的報復?如此一來,刑法遏止冤冤相報的目的將蕩然無存,不只造成另一個家庭的傷害,更容易陷入永無止盡的循環!沒有人願意無故剝奪他人生命,受害者家屬需要的是一個正義的解放,而不是強迫他們學習寬容原諒!與其推動修法徒惹爭議,也許王部長不妨考慮去當教育部長?若能把所有的孩子都教成不會殺人的人,不就可以實現沒有死刑的大同世界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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